近日,滕州市政府印发《滕州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旨在突出专项救助的“救急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
《实施方案》明确“救急难”的范围、事项、标准和具体工作措施。重点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救急难”工作事项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方,会商解决。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做到救助程序方便快捷,救助及时。三是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快速响应机制。依托城乡社区(村)、驻村(社区)干部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对于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四是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镇(街)依托综合服务大厅全部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明确窗口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搭建救助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六是创新专业服务方式。依托镇(街)、村(社区)或专业的社会工作组织,开展“救急难”社会工作个案管理,提高救助质量。七是明确救助流程。对“急难”群众,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居)评议公示、镇(街)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市财政部门拨付救助金进行,对情况危急的可启动救助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八是明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对在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推动“救急难”工作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