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2月3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国融媒体放心消费齐鲁行”活动,在济南开启第一站。
媒体记者走进银座商城、万象城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观摩采访。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济南市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解决消费纠纷有了“绿色通道”
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了济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厘清了有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职责范围和边界。
在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方面,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指导、督促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企业网站等显著位置公开商品和服务标准、退货换货制度、消费纠纷和解规定等相关承诺并积极践行承诺。推行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推动实体店落实无理由退货,推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目前全市有105家线下商业企业承诺实施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
为进一步方便消费者维权,企业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电话,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大中型消费和服务场所要设立顾客接待室等专门场所,指定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消费纠纷。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副处长曹华介绍,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他们先后对32家大中型商超和其他经营主体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指导经营者自觉履行义务,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投诉举报办结率100%
为了及时高效的处理消费投诉举报,济南市场监管部门各级设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专职处置消费申诉举报,截至10月底,共受理投诉举报206926件,24小时回应率100%,办结率100%。
同时,为方便消费者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在经营业户相对集中的商业区域,普遍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涵盖了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商场、超市、汽车销售、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主体,方便消费者及时、便捷维权。
截至目前,济南市已建立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382家,60%以上的消费争议均通过维权服务站得到了快速处置。
4310家企业争夺放心消费示范
为引导企业更加主动的加入放心消费创建行动,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发布宣传材料、发出倡议书等形式,引导企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截至目前,已有4310家企业参加创建活动,2028家企业被评为区县级放心示范单位,80家企业被评为市级放心示范单位。
曹华表示,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入企业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社会影响,拓展创建广度和深度,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商圈、示范街区、示范平台,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提高创建工作质量,促进消费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