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联系点。本次最高检确定的首批联系点全国共50个,山东省仅两个。主要任务包括业务研究、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等,并承担最高检执检厅安排的专项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的“前身” 是监所检察,主要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刑事执行检察是在原有监所检察工作职责上新增加了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
近年来,汶上县检人民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各项意见,争当全省、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排头兵。汶上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一级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在第五届全国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评比中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并被评为全国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在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参考、在押嫌疑人权益保护、律师执业保障、社区矫正监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殊保护等方面打造出一批新的亮点和优良业绩,成为汶上检察工作整体推进,打造“一院一品”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