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18年10月9日,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收到市长服务热线—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她在2018年7月某超市美容店体验了两次后,感觉还不错,服务也非常热情、周到,随即就办了一张1500元的美容会员卡,办完卡后,该店服务态度就发生了变化,打电话预约美容,就找理由推三阻四,前后去了两次都没有做上美容,非常生气,找经理理论,经理态度也不和善,王女士就提出退卡,不曾想被一口拒绝了,真是办卡容易退卡难,无奈之下,希望政府帮忙协调退卡。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认为该美容店不予退卡的做法有悖于《消法》中规定的相关条款,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调解,最终美容店认识到了错误,同意退卡,消费者非常满意。
消费者协会建议:美容店美容服务过程中,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让消费者享受最满意的服务才是经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