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决定将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深化简政放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这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涵盖发改、教育、海洋渔业、林业等17个厅局,其中,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最多的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达到17项。包括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工程勘察、设计(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单位资质审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等,省国土资源厅也有探矿权的注销、变更、转让等7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
另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还包括,省公安厅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下放,省教育厅将“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下放。省发改委则将“投资摩托车及其发动机、投资生产汽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的零部件项目备案”下放。省环保厅将“除跨设区的市建设项目和辐射类建设项目外的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下放。省旅游发展委将导游证核发下放。
据了解,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济南、青岛、烟台市人民政府将在30日内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并完善事项调整后的办理程序,落实经费保障、技术支撑、指导培训等措施,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在调整事项承接到位前,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做好受理、审核等工作,避免工作脱节。